第一百二十章 法不容情,法亦有情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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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自然是欺负活人,人都死了,你就算想欺负都没法欺负,那怎么去定罪。”
说到这。
众人也感觉到不对了。
令史昌道:“秦律规定,通奸讲究现场捉奸,‘捕奸者,必案之校上’。假设现在丈夫因为当官住在官府,妻子红杏出墙,丈夫听到风声跑去捉奸,没捉到,怎么判?”
众史子面色稍滞。
惊疑道:“按律捉奸得现场捉到才算,丈夫没有捉到,那就拿不出通奸的确凿证据,那这妻其实不算犯罪。”
令史昌道:
“好,记住你们的说法。”
“你们都认为欺负死去的父比欺负活着的父罪行要轻,欺负死去的丈夫比欺负活着的丈夫罪行要轻。”
“回头再来看这个案子,这名公士死了,其妻才和人通奸,即便这也算‘欺负’丈夫,那么欺负死去的丈夫,是不是当比欺负活着的丈夫罪行要轻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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