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二十章 法不容情,法亦有情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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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法律问答讲‘不孝弃市’。”
“假如父活的好好的,子三天不给他吃饭,这儿子该怎么判?”
史子答道:
“自然是判‘弃市’。”
令史昌又问:“那要是父没了,儿子三天不上坟祭祀,又该如何判?”
众史子迟疑一下道:
“祭祀只是形式,不能算犯罪。”
令史昌接着问道:
“那欺负活着的丈夫和欺负死掉的丈夫,那个更重?”
众史子道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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