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母亲跨过街,牵着四姐就走了。
她只能把父亲留在泸州的医院里,回到重庆。五张嘴要吃饭,母亲照旧出外做临时工。有一天母亲给织布厂抬河沙,遇到街上的邻居王眼镜,一个胖胖的女人在管称秤。正在积极要求入党的王眼镜刁难母亲,说要一百公斤才能称秤。母亲饿得没力气,让大姐三哥两个担一些,快到称秤处才把他们的河沙倒在自己的筐里,使劲压,她的脚踝骨受不住,一下扭崴了脚脖子,她忍着痛把一担沙挑到秤上,一称九十八公斤。
王眼镜说母亲不能做这份工作,不仅一分钱不给,还收掉母亲的工作许可证。母亲低声下气:我们一不抢,二不盗,靠力气养家糊口,求你让我在这儿继续抬。王眼镜没有答话,而是弯下身去把母亲箩筐里的沙子倒在地上,用脚猛踢狠踩箩筐。
紧挨街边有家塑料厂。听见街上异常的喧闹声,有个管账的青年走出来,正好看到母亲被欺负,在一旁说了几句话,想调解。王眼镜认识他,冲着他嚷:小孙,别包庇反动分子家属!那青年不再跟她辩理,只是把受伤的母亲扶回家,母亲脚踝肿起来,进门就倒了。
他比母亲小十岁,母亲当时三十四岁,他才二十四岁,没有成家。他继父是城中心一个小业主,有两间小作坊,做牛骨塑料梳子,解放后公私合营,一丁点的资产合并到南岸一家塑料日用品厂,继父拿的“定息”,和工人的工资差不了多少,却还算作一个“资本家”。他中学一毕业就到工厂“实习”,地位不清不白,介于资方代理人和小职员之间。他安排临时工搬运组每天的工作,定时向管临时工的干部汇报。流汗当然比工人少,工作却勤勤恳恳。他找来伤湿止痛膏,给母亲贴到脚踝上,帮她料理一下家务和孩子。
母亲脚好后,就到小孙所在的塑料厂做搬运工。
过江抬石棉板,母亲比其他人慢几步,拉下一班轮渡,等船到岸,他就在趸船等着,帮母亲挑。
他说他是家中老大,两岁时丧父,母亲在孙家帮人时,被刚丧妻的孙家看中,续了弦。于是他改跟继父姓,母亲在孙家又生了五个孩子。
他在那个家等于一个外人。他没有姐姐,想有个姐姐,他对母亲说,我能不能叫你姐?
母亲说,如果你不嫌弃,你就把我当姐姐好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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