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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告代理律师陈述完诉讼请求、事情经过,得到了法官与军政委员会大员的同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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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着,轮到被告刘良作陈述。刘良是个不成器的人,自小娇生惯养,仗着祖父在燕京作官,在长沙城内为非作歹。
他哪见过这种场面,结结巴巴地说不出话来。为了应付这场诉讼,刘家请了两个辩护律师,一个是公益律师陈甲,一个是传统讼师蒋乙。
蒋乙是传统讼师,又称为“状师”,主要替老百姓写诉状、打官司。明清以来,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,民间财产纠纷增多,诉讼也随之增多。
传统华夏文盲率极高,老百姓普遍不识字,很多考不上功名的读书人便作了讼师。譬如太平天国翼王石达开的岳父黄玉昆,便是讼师出身,算是太平天国高层中少有的读书人。
太平天国的法律便都出自黄玉昆之手。这样的法律自然好不到哪里去。单论刑罚,太平天国刑罚只有死刑和杖刑两种。也就是说人犯了罪,要么处死,要么打屁股(经常打死人),令人匪夷所思。
传统讼师没有经过系统性的法律训练,满清官府也没有设立过独立的法院体系,法官由县官、州官兼任。
满清官方的诉讼观念还十分落后,秉持的是“息讼”和“无讼”。民间遇到纠纷,不到没有办法不会打官司。
面对着复兴会的新式诉讼程序,面对着上万名观众,刘良高价雇来的讼师蒋乙也哆哆嗦嗦的,说不出个一二三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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