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换过来,如果刘省吾前线需要的物资,莲塘你不能足额供应,最后吃了败仗,那么首罪便是莲塘你了,刘省吾反倒是次罪;而如果军纪不整,发生了一些违我军令之事,则无论战胜战败,飞白你都难辞其咎。”
熊廷弼本来想等王庭撰先表态,但王庭撰似乎陷入了思考,一时未曾言语。
他担心冷了场,元辅面上须不好看,因此便先开口道:“廷弼此去,已然做了马革裹尸的准备,既然死都不怕,自然也不怕杀人。今日元辅既然说得这般明白,那廷弼也敢立下军令状:若此战军纪败坏,作奸犯科者我先斩之,而后请元辅斩我!”
这番话熊廷弼说得斩钉截铁,高务实一拍桌子,大声赞道:“好,有担当!不过你此行要遵照的军法却与寻常不同,本阁部待会儿派人把我以往带兵时的军令交给你一份,你照那个办理就好。”
高务实自有一套军令,这件事熊廷弼是知道的。不仅知道,甚至几乎都记得——因为高务实的军令不仅并不复杂,甚至说起来还不如朝廷的军法严苛。
大明的军法说起来是极其严厉的,一眼望去各种“斩”、“斩”、“斩”。举个例子,将领在台上训话,当斩”。
问题是,你这军法严厉成这个样子,它真的还具备较高的可执行性吗?显然不具备。也许开国初期大致上能做到,可是稍稍等个十年二十年,这种制度一定会沦为一纸空文,到最后谁也不放在心上了。
因为,压根没人能按照这种制度带兵——谁知道哪天晚上睡觉就被手下士卒砍了脑袋去。非常
高务实的治军之策就“宽仁”极了,需要论斩的罪名非常少,拢共也没几条。相反,很多按照原本军法来看属于重罪的项目,到了高务实这里要么变成了“禁闭某(各不相同)日”,要么变成了“罚银某(多少不等)两”,甚至有打扫本部(最高到连级)厕所一月之类。
看起来,这惩罚相当轻,甚至让外行觉得儿戏,然而事实上却恰恰相反,高务实军中的违纪行为一贯格外的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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