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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先是尚贤,就是选用有才能的人做官,道德反而还在其次,只要国君能合理安排即可。这就跟儒家不一样,儒家更注重品德,若品行败坏,越有能力危害越大。
墨家尚贤还附带着要求,就是我的能力值多少价,国君得给出应有报酬。不能像大明对待官员那样,又让马儿跑得快,又不让马儿吃饱。人才获得重用,人才获得报酬,方能培养尚贤气氛,方能聚集真正有才干的人为国效力。
墨家也讲仁政,墨家的仁人君子,类似孟子笔下的“大丈夫”,即:富贵不,贫不移,善待生者,哀悯死者。
墨家也讲法制,并认可法家的性本恶。
但是,法家彻底对人性失望,力图用法律来约束人性。墨家觉得人性还有救,而且试图利用人性的趋利避害,达到“兼相爱,交相利”的双赢局面。
想要双赢,就必须创造合理的环境,因此要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,否则饭都吃不饱还怎么兼爱双赢?
因此,墨家提倡节用,即不搞铺张浪费,把国家财政都用于民生和国防,让人民安居乐业,并时刻准备着赶走侵略者。
法律方面,墨家法天,而道家法自然。
墨家认为,天志为仁,国君应该实行仁政和仁法,让社会进入良性有序的状态。国君实行仁政仁法,就是遵循了天志,上天就会承认国君的法统。国君若是残害百姓,就是违反了天志,上天会就取消国君的法统,这个国家也会因此灭亡。
墨家尚同,即从上到下思想统一,这样才能政令通畅,才能集中全国之力办大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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