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1章 我去告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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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小齐所说,来过他们这里的不只有李杰汉,还有何赛菲,但是董文苗并没有怀疑何赛菲。
主观上,董文苗跟何赛菲接触的次数比较多,对何赛菲还是有些了解的,她认为何赛菲做出这种事情的可能性不太大。
客观上,齐慧说何赛菲在他们服装组房间单独待的时间不足一分钟,想要在一分钟之内作案几乎是不可能的。
作案的人不可能自己带剪刀,肯定是从服装组的房间里面拿的剪刀,但是服装组的剪刀都在剪裁的工作桌上,其他地方是不可能有剪刀的。
工作桌距离衣架大概有十几步的距离,作案的人需要在齐慧离开房间之后,立即跑到工作桌上拿起剪刀,然后迅速跑到衣架边上找到这件衣服,先将衣服前襟给剪十几刀,再在腰身的部位戳七八刀。
做完这一切,作案者要把衣服仔仔细细地放入衣架里面,一定要放好,不然会被人看出异样。
放好衣服之后,这人还要把剪刀放回到工作桌上。
这一系列动作,不可能是一分钟内完成的。
基于主观跟客观的判断,一开始的时候董文苗就有七成把握这件事情是李杰汉干的,现在周彦的话,不过是验证了她的判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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