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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来,让叔叔给你的书本升升值。”不苦左右手能写出完全不同笔迹的字,谁也看不出来。

而在书法这方面,连亭都得承认,他不如不苦。

絮果的小肉脸垫在书桌上,一双眼睛骨碌碌,不知道如何拒绝,才能不伤了不苦叔叔的心,可他还是更想要阿爹给他写名字。哪怕阿爹的字不好看,也没有不苦叔叔那么值钱,可如果阿爹写好了,他就可以给他的朋友们说,这是我阿爹给我写的哦。

等不苦搞明白小朋友的想法后,内心里是又酸又心疼,玛德,凭什么啊,连狗剩你何德何能啊!>

突然就有种还俗成婚去生个属于自己的崽的冲动了呢。

当然,也就是想一想,不苦坚信自己对三清的虔诚之心日月可鉴。

等阿爹写完了,絮果就在小心翼翼的吹干墨迹后,又把书本给不苦叔叔拿了过来,请他在最后一页写到:“若拾之,望归还,不胜感激。”

这其实是絮果他娘的一个习惯,她总会在对于絮果比较重要的玩具或者其他东西上,认认真真的写下这么一句。意思就是,如果哪天您意外捡到了它,希望能把它还给我,这对于我儿子来说真的很重要,万分感谢。

小朋友总是会有些丢三落四的,但自从阿娘写了这些话,絮果偶尔丢在小河边的风车、泥人啊,最后总是会被好心人捡到送回家。

“所以这句真的很重要。”絮果把最重要的工作拜托给了不苦叔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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